Wednesday, April 26, 2006

反話


他說走了

其實想留

她想留他

伸不出手

力盡心疲

空餘反話

9 comments:

萍生 said...

喔,你比我還厲害,28 字說完故事。我的有32 字,一樣淒苦。
http://readinglifer.blogspot.com/2006/04/blog-post_25.html

還有苦中作樂寫,文中連結到你這來。http://readinglifer.blogspot.com/2006/04/blog-post_114600429352975429.html

Anonymous said...

Dear Blind:
有個詩人寫道:「初春的楊柳,拂向河面,像母親縫衣的針,和線。
是啊,我爲何要走得這麽遠?」
妳是一個外表堅強、內心極為脆弱的女生。無論事業、感情、或人事物…,如果可以,都建議妳勇敢表達內心的需求和想望。不要苦了自己,好嗎?

Anonymous said...

好感動
男女之間若還殘著溫存
會是一種欲離還留的難以割捨
無論是離或留 都會哀傷.....

Anonymous said...

走不了
想留下
誰留誰
伸出手
盡全力
挽回頭

blinddoc said...

Dear yr,

細細思量
再刪四字

Dear notugly,

我猜您是腦外科的:p
那天看到蔡明亮新片黑眼圈的專訪
後來又恰巧從餐廳由裡向外看
我的日子在腦波平穩時過得還可以
平時只是個愛看影劇版的小女工
多謝你對我那麼好

Dear 小黃:

謝謝您的註解
文字寫的多好

Dear sis,

您的境界比我高多了
感情本不該侷限他和她
我也曾往這方向思考
但不知如何適切表達
妳看妳只用了18個字
甘拜下風

萍生 said...

挽回頭﹖ 挽不回頭 更苦

萍生 said...

力盡精疲 -> 心疲歷盡

blinddoc said...

Dear yr,

心疲歷盡 寫得真好!

萍生 said...

賞臉的話儘管拿去用,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