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03, 2007

國道車禍

年紀漸長越覺得過年與平日沒什麼不同,即使多休息一天,想到開工後例行業務的堆積如山,實在蠻解駭的。

倒是部落格世界裡很有年味,在一年的開始點下發佈,逝去三百六十五天迅速無聲地壓縮成一個數字,彷彿過往所有魂縈夢繫歡笑感嘆瞬間被真空封存,徒留下老了一歲瞻前顧後的自己。

年假的第一天,在福爾摩莎高速公路上擱淺,南下三線道塞車長達二公里,只剩單線通車。播到 FM 105.1 收聽路況轉移焦躁心情,頓了半個多鐘頭,終於通過肇事現場時,看到一輛大貨車翻覆,灑落滿地的碎玻璃。


隔日新聞報導,在中山國道休旅車追撞廂型車,肇事者於意外發生後下車指揮車流,不料被疾駛的聯結車撞擊身亡。爵士樂家 Dave Lambert 也是在公路上,看到別輛車爆胎,好心停車下來幫人換輪胎,不幸被越線衝過來的卡車撞死。

前車之鑑如此看來,堵在蝸行的車陣中,算是好運了。但光心存僥倖是不夠的,給大家國道三隊提供的注意事項:


國道發生車禍處理方式

  1. 先打開車輛閃光警示燈,並在車後一百公尺處豎立故障三角標誌等明顯警告標誌。
  2. 若有人傷亡,速打 119 及110 通知警消救援,電話中務必強調自己是車禍當事人,才符合日後訴訟減刑要件。
  3. 若有傷亡,不得移動肇事車輛及更動現場痕跡證據。
  4. 若無人傷亡,且雙方達成和解,注意需立據為憑;協商不成則報警處理。

一元復始,希望大家出門見喜;開懷馳騁,謹記重視人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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