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27, 2006

孰不可忍

最近看診的時候,聽到有家屬要幫病患拿藥,心裡都很掙扎,因為尚未得到明確的答案,不知怎麼處理才不會再錯。

繼上次敬告同業小心開處方給非病患本人,我覺得欠大家一個後續說明與追蹤報導,也歡迎有識之士補充修正。

首先對大眾說明的是,健保局目前規定本人出境或服刑的投保民眾,是不可以使用健保的;如果在國外生病了,要檢附相關就醫証明回國向健保局申請補助,而受刑人必須自費才能就醫。

要向同業再次提醒的是,若您曾親自診治的病患家屬要求代為取藥,如果真的推辭不掉,開一次藥量就好,千萬別同時開立慢性處方箋;因為如果病患身在國外,罰款會乘以三。

如果病患上次是給甲醫師看診並開藥,家屬這次要求你開上次甲醫師的相同處方,請你務必拒絕,因為你從未診治過此病患,否則會因此受罰。

如果家屬陳述病患近來新發生的症狀,要求你調整藥物,請你千萬拒絕,因為你沒有看到病患,不可更改前次用藥,否則會因此受罰。

至於請代領藥物家屬簽切結書的手續,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如果有心家屬蓄意欺瞞且簽署,不但健保局不會追究他們的責任,醫院立場也不會對病患和家屬採取法律行動,最後倒楣的還是醫師。

因為醫院認為沒人逼你開藥給家屬,這是醫師的個人行為,衛生局或健保局硬栽給你的罪名與罰款,是你自找的,所以要自行負責,告不告病患家屬詐欺就看你是不是有閒有錢。

讀到這裡,也許有人會認為,盲醫師這次被罰了兩萬元,似乎為了錢快抓狂 ...

錯了,事情的發展超出你的想像。

這麼說吧,姑且稱這位病患於某月二十五日回國,出境三年多期間,健保局沒及早發現,以致五位醫師中劍;二十六日他親自到盲醫師門診就醫,病歷有他電腦驗光眼底檢查紀錄,所以盲醫師逃過一劫。

或許你會問,健保局既然有他出入境紀錄,明知眼科就診日病患已返國,為甚麼不調查清楚,就先對醫師砸下雙掛號羅列罪名,要你自己提出證據來,再寬宏大量赦免你。

因為在健保局官員字典裡,沒有"無罪推定"這四個字,在他們心目中,醫院醫師都是賊,先大聲宣布 "guilty"表示有在做事,後面你們自己想辦法證明清白。

醫學教育要求醫師巨細靡遺重視人命,醫師終日克服慵懶人性戮力以赴;在健保局朝令夕改便宜行事的操縱下,醫師在神經錯亂前的卑微願望難道只是:請多給我們一些時間看病人寫論文,少一點時間補申覆寫訴狀?

也許你隱約感覺,字裡行間彷彿瞥見 S 或 ㄍ,那鐵定是你的錯覺,我可一個髒字也沒寫。

9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Dear Blinddoc,

有一個衣服品牌叫"fcuk", 拼法雖不同, 但卻有異曲同工之妙, 或許妳可買來穿穿, 稍解心中怒氣!
從小父母師長教誨, f 字與ㄍ字髒話雖從不曾出口, 但若遇到超級渾人鳥事時, 仍不免心中上述二字暗罵連連....
只要快樂, 就算是營養比修養好亦無所謂!

(絕對拒絕被欺負, 共勉之!)

May 11/28/'06

Anonymous said...

感謝分享,暗自慶幸著:還好我沒被抓過呀
(我有另一個要罰錢的類似經驗,不過不是健保局而是我們醫院內部的錯,還好最後平反了)

Anonymous said...

陷人於罪的制度
不去思考制度改善之道
而是苛求個人
怎能怪人修養不好,
f 字與ㄍ字罵出口或心中唸呢

Anonymous said...

現在醫師真的是把該寫論文的精神拿來寫申覆,盲醫師真是道出千萬醫師的心情!

另外,受刑人若是有繳健保費為何仍要自費?難道這也是逞罰的一部份嗎?

blinddoc said...

Dear beauties

我這輩子從沒用髒話罵過人

以前沒有,希望今後也不會

請注意文章裡提到的是S不是F

畢竟像我如此冰清玉潔的脫俗美女
(忽然芙蓉姐姐又上身)

說F好像便宜了健保局 :P


Dear May

再被健保局這樣整下去
醫師的營養和修養都一樣不好了


Dear saori

新婚快樂!
希望對同業有幫助。


Dear meowlady

Long time no see!

制度與人都難免犯錯
健保局也許有他的立場
但應該把規範制訂清楚
讓民眾與醫界按表遵循
在指控前先調查清楚
白白浪費資源與時間


Dear midnightfly

您真是位好牽手
謝謝您的同理心

受刑人為何要自費就醫?
唉!我也不知道。

Anonymous said...

盲醫師~~安安^^

May Kuo講的fcuk就是英國牌子
我第一次看到時差點沒傻眼@@
不過應該拆開來看FC UK(UK就英國咩)
看了這一篇~~~真的覺得醫師好難當
您辛苦了....
不過真的覺得很多人都亂來欸~
哎~真不知該說什麼好
無奈..............

不好意思~~請容我在這裡插一下話
最近因為YAM的BLOG被併吞
我搬家了~~我留在樂多
煩請有空乾改一下右邊鴨鴨家連結^^
謝謝妳哦~

=== * 鴨 蜜 瓜 隨 便 起 居 注 * === - 樂多日誌
http://blog.roodo.com/yamiqa7788

祝 幸福快樂~^^

blinddoc said...

鴨蜜瓜

這個牌子我知
也看別人穿過
念在家人還落在英國佬手中
我還是算了

倒是妳搬家修改連結事小
小心選擇飛機哦!

Anonymous said...

我也曾無緣無故被罰兩萬,(不過是其他原因)衛生局和衛生署官員只回覆說:"身為醫師應該熟知醫師法",聽到真是ㄍ...

blinddoc said...

derKnieArzt

謝謝您血淚分享

好不容易讀完 textbookssss 後
熟讀六法全書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