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
在新加坡參加亞太眼科醫學會 (Asia-Pacific Academy of Ophthalmology),更了解許多日新月異的人工水晶體,包括可以過濾藍光保護視網膜的黃片,可以看遠看近不必再戴老花眼鏡的多焦點片,可以矯正散光的,可以治療近視的;這些高科技的計算發明,台灣多已引進,可任君挑選,重點是在世界各國都必須額外付費。
這樣的概念,就如同在新加坡樟宜機場所見,要從機場到市區,有許多選擇;享受品質的高低,決定你必須付出的價錢;大多數運輸人員都會盡心服務,送顧客安全到達目的地,但沒人能百分百保證絕對不會發生車禍意外。乘客也不能坐高級禮車到了終點,不付錢再叫司機送他回原地就可以船過水無痕。
相信這樣的說法,大多數地球人類都能接受;但我在 coffee break時,聽見中部一家醫學中心同業所說真實案例。
一位眼科醫師分別為兩位病患安排白內障手術,術前已向病患充分說明自費人工水晶體的特性,他們同意自費兩萬五千元,也簽妥自費同意書;手術相當順利,病患也很滿意。
但後來病患拿著醫院開立的收據,向健保局要求補助;健保局不願支付,卻回頭要求醫院退費給病人;醫院考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願得罪健保局,所以決定退費了事。
什麼是醫德?醫德就是醫師白忙一場,摸摸鼻子,認賠了事?還是沒有請病人回到開刀房,為他把反悔不願付錢的人工水晶體免費取出?
這種匪夷所思的事情,眼科醫師已找不到正義人士能夠主持公道;身為兢兢業業,逆來順受,從不因健保給付縮水而將醫療品質打折的醫界人員,我不知如何表達理性的憤怒,只感到令人窒息的悲哀。
在這個事件裡,眼科醫師要的是什麼?不過是符合社會法規的契約尊重罷了。僅求此而不可得?
8 comments:
這樣發展下去,對醫病關係是很負面的。
連我阿嬤都知道“可摺疊式人工水晶體”
健保沒有給付,這部分須要自付費用。
想吃牛肉麵,卻只要付陽春麵的錢,這樣很不對。"What you get what you pay."
> 健保局‧‧‧要求醫院退費給病人
請問健保局定的要求算是法律嗎?我覺得那病人既然有簽同意付費,就應該付費,醫院可以據此上法院力爭(不退費)‧怎麼病人一吵,健保局就判決醫院退費?實在不懂‧
反正現在我不懂的事太多了‧
如果醫院都這樣,大家自費的部分不就去醫院吵一吵就要回來了?天底下竟有這種事情!但不管怎麼說,病人不都簽同意書了,怎麼看醫院實在沒有應病人要求退費的道理阿?
我自己之前住院,住的是最好的病房.該付多少也付了,也沒跑去跟醫院要求退費阿!本來享受多少,就該付多少阿.....
真是搞不懂....
我也不懂
醫院應該有法律顧問吧
不過我以前也碰過類似狀況
病人自己跑來說要做換膚
買了優惠的方案後做了一次
第二次來時說要退費
還說她事先有問過消基會
真是她XX
我又不是在街頭訪問或是在沙龍裡賣產品
不過為了省麻煩我還是同意退還剩下的錢
Y. R. 言念平 :
我們怎麼敢沒有讓病人簽同意書???
問題是健保局拿著不跟你簽約和醫療費用打折或是醫療費用斷頭或擴大刪減來威脅----
台灣沒法律很久了.....
然後平常都不去查違法,等有需要的時候,就放話說哪家醫院A健保....
你看有的違法醫院A了很多年才被揭發...那健保局那幾年在睡覺嗎?不免合理懷疑是股東嗎?????
台灣很多事情早就只有立場沒有是非了~~
不懂一:病患有何立場向健保局要求補助?是黑道還是立委?
不懂二、健保局有何理由要求醫院退費給病人?
大家就是太軟弱了,才會被軟土深掘。一旦這個成為普遍現象,是非就顛倒了。
Thank you for all the sound of justice.
Though it's a long way to go, we've got to make our health policy healthier.
It's everyone's respo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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